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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香港律師會會長王桂壎表示,已向菲律賓的律師初步了解,當地法制雖與香港不同,但容許集體訴訟,又准許律師「有條件收費」,即律師可答應「不成功不收費」,即使遇難者或其家屬無力負擔訟費,亦可到菲國法院提出控訴。
部分律師勝訴才收訟費
律師會昨宣布成立熱線,協助事件中的傷者及受害者家屬。王桂壎表示,菲律賓跟隨美國法制,雖然與香港的普通法不同,反而有利團友向菲律賓政府索償。他解釋,當地法律容許平民控告政府疏忽,亦有集體訴訟權,更容許律師「有條件收費」,即律師只在勝訴並取得賠償後,才收取訟費,因此,只要有菲律賓律師願意以「有條件收費」方式接辦本案,康泰團友就可以向菲律賓政府或相關部門提出索償,毋須負上訟費風險。
律師會允助向菲索償
至於可否在香港提出索償,王桂壎解釋,由於港、菲兩地只就刑事案件有相互協定,民事卻沒有,即使香港法院判菲律賓政府疏忽要賠償,有關判決亦難在菲律賓執行。不過,若傷者或家屬決定透過調解或仲裁追討賠償,由於兩地無地域限制,可以由本地律師代表前往菲律賓處理,律師會已承諾提供免費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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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26日 16: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