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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一名公屋戶投資有法,早年購下九龍城與荃灣4個商舖放租,養活一家。他生前指派兒子打理租務,惟自他05年去世後,兒子從未向家人「交數」,涉及租金逾700萬元,母親日前聯同其他子女入稟高院,向去年離世的親兒追討租金。
原訴人為母親呂秀雁、兒子陳錦成、已過世女兒陳美玉的遺產執行人陳錦鴻與楊曼盈(後兩者同為譯音),被告為陳錦全(譯音)的代理人。
入稟狀透露,家住公屋的陳水松,生前分別與妻子和子女陳錦成、陳美玉共同擁有九龍城衙前圍道億富樓與荃灣荃豐中心4個商舖。陳水松把租務交予兒子陳錦全打理,並獲其他家人同意。
子僅付母醫療老人院費
2005年7月9日,陳水松逝世,此後陳錦全未有再把上述舖位收得的租金交給原訴人,至他去年12月10日去世時,總數已達743萬元。
入稟狀指陳錦全在這段期間只肯替母親支付10萬元醫療費與31.4萬元老人院費用,指被告違反信託責任,向他追討差價約701萬元。
【入稟編號:HCA13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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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24日 16: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