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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醫生替胃癌婦進行切除胃部手術時,疑接駁食道與小腸手術中疏忽,致腸液滲滴到腹膜和肺部令病人命懸一線,撿回一命的婦人前日入稟高院要求醫生賠償。其丈夫指出,妻子當時昏迷兩個月,年半以來不能進食,只能打營養液入血管和腸,連吞口水都不可以。
原訴人黃鳳娟(譯音)現時50歲,答辯人為腸胃科西醫楊子健。原訴人的丈夫伍先生指出,妻子現已康復,並到了美國度假。他向記者稱,妻子2006年驗出胃部有輕微癌細胞,遂於浸會醫院由楊子健開刀為她切除大半個胃。當時手術成功,惟一年後覆診時發現餘下的胃部有癌細胞,按醫生意見把整個胃切除,再把食道與小腸接駁,以後只靠兩者消化食物。
伍先生指出,手術後3天其妻頻頻指腹部「好硬好實」,但醫生只給她止痛藥,稱這是正常反應,5日後終因問題惡化往檢查,方發現接駁口撕裂導致腸液流到腹腔。醫生即時開刀清洗腸液不果,兩日後又再開刀清洗一次。
兩開刀洗腸 年半無法進食
伍先生指出,妻子當時昏迷,腹膜炎加肺炎情况危殆,家人把她轉到廣華醫院,醫生將其妻的食道和小腸接駁處分開,各自紮起阻止腸液流出。其妻事後昏迷兩個月,入住深切治療部半年,直至2008年夏天交由瑪麗醫院醫科教授,為她重新接駁食道與小腸。他指出,妻子年半內無法進食,只能把營養素打進靜脈和腸內,連吞口水都被禁止,需要用吸痰機。
伍先生指事件令妻子由約120磅下跌至不足100磅,妻子不能再做大動作,每次吃很小食物就說飽,身體及喉嚨亦留有疤痕,她亦為自己「肥唔返」、變得毫無身形而影響心情。
【入稟編號:HCPI44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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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1月25日 1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