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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國泰航空前地勤接受兩名男子的數千元報酬,與兩名同事一起「加快」辦理一些內地客的登機手續。3人昨承認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願意挺身指證另一受賄的國泰地勤人員,法庭押後判刑。
國泰前男地勤譚慧敏(46歲)、無業漢張振華(46歲)和陳建雄(62 歲)承認一項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案情指出,2008年9月至09年8月,張振華負責帶領一些內地旅客辦理登機手續,獲取登機證。張某與時任旅行社代理的陳建雄,同向譚慧敏提供利益,要求譚某提供國泰電腦系統內的航班和保安資料,並在處理張振華帶領的旅客時「問少幾句」,加快速度。每一次張陳二人可獲900元報酬,二人則給予譚慧敏600元報酬。被廉署拘捕後,張和陳的口供稱,分別獲得12萬元和9000元,譚則從張陳二人處共獲5000元報酬。
譚慧敏又承認3項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於08年12月至09年5月分別向國泰男地勤吳家華(30歲)提供約5000元,並向另一地勤人員徐英傑(譯音)提供1000元至2000元,加快辦妥內地客的登機手續,譚某亦接受徐某提供的1000元至3000元報酬。控方指出,3人願意擔任控方證人,頂證不認罪的首被告吳家華。廉署會為他們錄取口供,法官押後案件至本月27日,考慮調查進展再決定是否判刑。
【案件編號:DCCC67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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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1月22日 15: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