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僭建鐵皮屋設託兒遊戲中心長青網文章

2010年09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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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0年09月01日 05:35
2010年09月01日 0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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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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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近年興起幼兒遊戲小組(playgroup),可為未入讀幼稚園的未滿3歲幼兒,提供遊戲學習社交,亦方便父母託管子女。但民建聯近日於新界西調查20間遊戲小組場地,發現七成涉及消防及衛生隱患,包括無合適防火裝置及兒童獨立洗手間,甚至在大廈平台僭建鐵皮屋作活動空間,漠視幼童安全。

現行的幼兒遊戲小組,提供的活動五花八門,包括英語學習、心智及紀律培訓,亦有運動及肌肉鍛煉活動,主要為1至6歲幼童提供初步教育,家長亦可陪伴參與,但不少遊戲小組由於經費不足,均設於商業大廈的相連舖位內,部分並無正式註冊。

缺防火設施 無火警演習

根據《幼兒服務條例》,任何機構若同時接收超過5名未滿3歲的兒童,並給予照顧與監管的場所,均須註冊為註冊幼兒中心,並證明中心的消防安全合乎標準,經營非法幼兒中心,最高可監禁2年。

但民建聯早前調查20間營辦遊戲小組的幼兒中心,發現其中14間並無為學童舉行火警演習,部分位處的商廈缺乏滅火器及自動灑水系統等防火設備,防煙門長期打開等。參與調查的元朗區議員呂堅指出,有商廈一層內有兩間幼兒遊戲小組,繁忙時可能有近百名家長與幼童出入,其中一間中心更涉嫌違反建築物條例,在大廈平台僭建活動空間,危及幼兒安全。

七成以上無兒童洗手間

此外,調查亦發現部分中心衛生情况未如理想,如75%中心沒有為幼兒設立專用洗手間,地板亦不清潔等。民建聯促請政府加強規管這類遊戲小組場地,甚至立法規管。

社署:會檢控未有登記中心

社署發言人回應指出,條例並不會規管家長與幼兒一同參與的小組活動,而現時全港共有25間專為未滿3歲的兒童提供照顧及監管的註冊幼兒中心,在衞生、消防裝置及設施等多方面都有規定,社署會定期視察幼兒中心,確保其服務質素達至認可的水平,社署呼籲家長選擇中心時可加留意。對於未有登記的中心,社署將警告及檢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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