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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見子屍被拒 父刀傷男警臉長青網文章

2012年05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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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05月05日 20:35
2012年05月05日 20: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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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一名清潔工人疑因未能接受兒子在家猝死,向到場警員要求察看屍體,警員着他翌日到殮房認屍,工人疑受酒精影響,激動得拿出一柄35厘米長的利刀,削向警員臉頰,警員嘴角被割傷,傷口要縫12針。清潔工人被控蓄意傷人罪,昨日在區域法院受審。


被告黃貴芳(59歲)的兒子患有癲癇病多年,去年8月30日早上10時許,被告發現他臥牀昏迷,報警後證實不治,終年25歲。被告昨日一度願意承認傷人罪,但否認較嚴重的蓄意傷人罪,暫委法官鄭紀航亦表示,估計被告犯案是因為突如其來的喪子之痛,與一般罪行不同,故法庭就兩項罪名的判刑未必會相差太遠,惟控方堅持控以蓄意傷人罪,故案件終要開審。


遇襲警員高振陞昨日供稱,案發日早上11時45分,他單獨到現場接更,負責看守屍體等待救護車來臨,他當時見被告滿身酒氣及情緒激動,為免屍體受損,續禁止被告接觸屍體,他引述黃當時突然喃喃自語︰「我個仔死咗未?未死㗎!」一度想衝入房間,高遂舉手阻止,黃後來進入廚房再走出,兩度問高︰「你係咪唔畀我睇個仔?」高回答黃說,已安排明天讓黃與妻子到富山殮房認屍,黃妻見丈夫堅持,亦在旁幫口說︰「你(高)畀佢見啦。」但被高拒絕。


滿身酒氣 喃喃自語欲衝入房

高表示此時其電話剛剛響起,被告就突然拿出利刀稱「拮死你」,高感到面上痛楚,「感覺畀人偷襲」,即跑出電梯大堂,被告亦追出,兩人糾纏,最終高大力踢開被告。高送院後縫了12針,右嘴角現仍有疤痕。辯方律師在庭上公開代被告向高振陞致歉,但質疑高當時明知被告情緒激動,仍着他明天到殮房認屍,定會刺激黃的情緒,高回應自己,「無諗過」。


辯方:遇襲警刺激被告情緒

其他警員接報到場,在屋邨平台發現赤裸上身、滿身是血的被告,被告自稱︰「我斬咗個差佬」,又在警誡下指︰「個差佬得罪我,我咪斬佢囉,佢死好過我死,個仆街死得未?」案件周一續審。


【案件編號︰DCCC8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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