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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冉覆核案棄申法援長青網文章

2012年0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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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05月29日 21:35
2012年05月29日 21: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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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人民力量黃毓民議員辦事處研究員李偉儀早前就政府聘請香港非永久居民陳冉,作為候任特首辦項目主任入稟高等法院,案件於今早進行司法覆核許可聆訊。原打算申請法律援助的李偉儀表示,由於申請法援的程序需時逾兩個月,而陳冉即將在6月30日約滿離任,故決定停止申請法援。但她強調,為捍衛法治會繼續打官司,要求法院頒令推翻或擱置有關聘任,和宣布聘用不合法。


李偉儀表示,《基本法》99條列明香港特區政府各部門的公務人員必須是香港永久居民,而101條則指外籍公務人員不在此限,若政府聘用不屬上述兩類人士的陳冉,則會開了荒謬的先例。


李偉儀:官司繼續

她說,估計訟費相當高昂,憂慮會像社民連立法會議員梁國雄一樣,因申請司法覆核立會主席曾鈺成腰斬「拉布」敗訴,須支付大額律師費(約20萬元)。但她認為案件對公務員影響深遠,故就算持續至候任特首辦解散,她仍會繼續官司,強調官司不是無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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