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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集體訴訟制 食肆索償難長青網文章

2012年06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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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06月05日 06:35
2012年06月05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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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大埔區爆水管連累煤氣供應中斷,不少食肆稱損失數萬元生意,甚至有意索償。大律師陸偉雄稱,食肆理論上可向煤氣公司或水務署索償,但要勝訴極為困難,因原告須證明有機構疏忽致煤氣供應中斷,但有關證據未必可輕易取得,加上律師費隨時高於賠償額,故索償難度高。


陸偉雄稱,若法改會引入集體訴訟機制的建議落實,日後因「停煤氣、停電」等事故而損失的商戶,索償成功率或較高,因屆時小商戶可集體興訟減低訟費負擔。他以昨日事故為例,指出小商戶若證明水務署地底水管因失修或過期未有更換而導致爆水管,便有勝訴可能。


食肆停電或停煤氣,受影響最大往往是預訂了酒席的新人,陸偉雄稱新人可考慮購買「婚禮保險」,或光顧連鎖店大集團,縱使某區「出事」,仍有機會臨時改往同集團其他分店舉行婚宴。對於有食肆希望煤氣公司賠償,煤氣公司發言人回應說,要視乎意外調查報告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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