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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度活躍停藥 少年連燒8店長青網文章

2012年06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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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06月09日 06:35
2012年06月09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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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患有過度活躍症的14歲少年於上月「五一」假期,在一個多小時之內先後在大埔3個商場共8間店舖連環縱火。他昨承認6項縱火罪,辯方透露少年因按醫生指示在假期暫停服藥或致病發,加上一時貪玩才會犯案。


認6項縱火 「一時貪玩」

裁判官決定索取感化報告及更生中心報告,押後至6月29日宣判。被告在警誡下表示對曾焚燒教育中心的告示無印象。


辯方求情指,被告父親亦有過度活躍症,而被告現時仍接受過度活躍症治療,每日上學前都會服藥,而犯案當日為「五一」學校假期,被告在醫生建議下暫停服藥。辯方又指,被告只是一時貪玩犯案,幸而無人傷亡,他已感到後悔,請求裁判官索取感化報告後再判刑。


裁判官指出,被告雖是少年,但案情十分嚴重。即使被告需於本月12日至21日考試,但仍決定拘留他直至6月29日判刑,其間索取感化官及更生中心報告。


案情指出,連環縱火案發生於上月五一勞動節黃昏。有店舖閉路電視拍得下午5時13分至6時20分,被告先後現身大埔廣場、富善邨商場及新興花園,焚燒3間教育中心門外的告示、美容中心的宣傳易拉架、時裝店的兩件衫,以及便利店和超市的貨架,焚毁零食及紙尿片等貨物。


閉路電視拍下 警居所埋伏

警方從錄影片段中掌握到,犯人是一名身穿白色T恤、牛仔褲、啡色鞋、戴白色耳筒的男生。由於被告居於附近,加上其住宅大廈的閉路電視,亦拍得他當晚7時03分回家。警員於5月7日在其居所附近埋伏,趁被告離家上學時拘捕。


【案件編號﹕FLCC70004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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