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伏軚盤不省人事長青網文章

2012年0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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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06月14日 06:35
2012年06月14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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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熱心途人於泊車處發現一名男子伏在軚盤上不省人事遂報警,救護員到場後,發現被告喝醉酒並開着引擎伏在駕駛座上,且被揭酒精超標。任職海關督察的男子昨承認醉酒駕,他求情指開引擎是為了替手機充電,最終被判罰款5000元及停牌半年。


稱開着引擎為手機充電

辯方指出,此案定罪會令44歲的被告劉斌受到紀律處分,影響其前途。香港海關發言人指出,會根據法庭判決作適當跟進。


44歲的被告劉斌昨承認醉駕,案情指出,今年4月4日黃昏,有途人在九龍城太平道泊車位發現被告伏在軚盤上,車門旁有嘔吐物,擔心其安危而報警。救護員到場,發現劉飲醉酒,座駕開着引擎,遂要求警員到場為他做酒精測試,酒精測試結果超標12微克。被告向警員承認,他和朋友吃晚飯時喝了些紅酒。


辯方求情時強調,被告當時僅伏在車上休息,已致電妻子到場接他回家,而他開着引擎只是為手提電話充電,並無駕駛,亦無意圖駕駛。


罰款5000 停牌半年

辯方又指出,在內地出生的被告5歲移民來港,大學時修讀英國文學,2006至09年在港大專業進修學院修讀法律課程。他自1994年加入海關,至今已任職18年,現為海關督察,此案定罪會令他受紀律處分,影響其前途。


暫委裁判官高偉雄批評被告身為執法人員,應小心使用其車輛,喝醉酒時不應接觸車輛,更遑論開着引擎坐在駕駛座,考慮到他沒有案底,加上定罪可能會影響其仕途,故決定判罰款5000元、吊銷駕駛執照半年及要自費修讀駕駛改進課程。


【案件編號﹕KCCC173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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