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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倡雨天減速10公里長青網文章

2012年0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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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06月14日 06:35
2012年06月14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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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對於昨日下雨天有兩名輕型貨車司機疑同樣因高速失控撞車亡,香港汽車工業學會會長李耀培及理大機械工程學系工程師盧覺強均認為,這或與本港職業司機安全意識不足、輕視下雨時需更長距離才能煞車的事實,遂易因高速失控惹禍。盧覺強促請警方加強檢控超速職業司機之餘,亦呼籲駕駛者自行落實「下雨天減慢時速10公里」的安全守則。


煞車距離較正常長三分一

盧覺強解釋,以用普通道路70公里的時速上限行車為例,遇上良好路面及天氣,24米內應可煞停車輛,但若天雨濕滑,煞車距離隨時要增長三分之一至約32米,若貨車胎紋太淺(光頭胎),急煞時有跣胎之虞,易生意外。若司機在天雨下自行把汽車時速減少10公里(即60公里)行車,一般已足彌補天雨對煞車系統的影響。


貨車空載馬力大 急煞易失控

李耀培則指出,輕型貨車在空載時特別危險,因馬力過剩之餘,亦乏貨物壓低重心,貨車急煞易失控。運輸署數字則顯示,單是2010年已有5名輕型貨車司機因交通意外死亡,同年全港輕型貨車(6.9萬輛)平均有3.93%發生交通意外,較私家車的意外率(1.55%)高一倍。


運輸署回應時則指出,早已在「道路使用者守則」中提醒駕駛者,若遇天雨,煞車距離會增加,必須小心。另因應昨日天雨情况,運輸署昨晨6時起已透過網頁、電台及電視廣播等,提醒駕駛者要小心忍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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