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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容求職陷阱 逼即場借貸買產品長青網文章

2012年0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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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06月16日 06:35
2012年06月16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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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消委會去年接獲77宗有關求職者被誘騙消費的投訴,較前年增加1.2倍。有美容公司懷疑與財務公司合作,「一條龍」式壓榨應徵者,先疲勞轟炸、威迫利誘應徵事主消費,再安排即時向駐場財務公司借錢3萬元,購買無用的美容產品。


去年投訴激增1.2倍

消委會總幹事劉燕卿表示,去年77宗個案,有36宗涉及模特兒公司。今年首5個月,消委會收到19宗求職陷阱投訴,較去年同期少11宗。


中五畢業的女事主A到一間美容公司應徵美容工作,公司職員在3個小時內不停游說她當業務發展主任,但須消費2.88萬元和繳交600元行政費。A沒即時答允,翌日再到公司面試。美容公司職員由早上9時半至下午6時施展疲勞轟炸,A最終答應上任並即時由職員引領向駐場財務公司借貸3萬,當中2.88萬元用來購買美容產品。


A為得工作而沒有反抗,但事後覺得買來的產品並非她所需,不滿美容公司手法。在消委會協助下,與公司調解不果。消委會建議A循法律途徑追討損失。


消委會亦發現有公司以演藝界名人作招徠,誘騙應徵者參加昂貴的音樂訓練班。女事主B向某公司應徵配音、幕後音樂工作,公司職員聲稱公司音樂總監為著名歌星和音樂人,並要求B參加費用3.8萬元的培訓班,B嫌貴不答應,職員即拍枱威嚇,要求B至少繳交1600元。


B受驚下交出信用卡和身分證,並簽署多份文件,後來卻發現被簽帳3.8萬元,事後報警求助。消委會宣傳及社區關係小組副主席梁漢光表示,「先消費後獲聘」通常只是職員口頭承諾,聘書等文件不會寫明,求職者發現受騙後往往難以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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