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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在大嶼山擁有20多塊地皮的地主5年前過身,生前委任兩名女兒為遺產執行人,其中次女指胞妹在處理母親遺產時欠缺透明度,更涉嫌挪用遺產戶口,日前入稟高院,姊妹對簿公堂。
2005年2月去世的朱雲娣育有五女一子,生前居於大嶼山羅屋村,她在遺囑中指明要把30萬元及其中兩塊700呎和1400呎的地皮分給兒子志明,剩下的財產則由志明、原訴羅威敏、被告羅智敏及幼女均分,而威敏及智敏為遺產執行人。
發現母親另有18塊地
據原訴指出,母親過世前知道被告在大嶼山有土地買賣交易,而由於原訴對買賣土地沒有認識,母親過世後,均由被告處理有關事宜,姊妹二人並開設戶口用作買賣母親地皮之用。
但原訴指出,一直以為被告處理的是遺產名單中扣除給志明後的5塊地皮,後來才發現,原來母親在大嶼山另有18塊地,並在南丫島另有一塊地皮的建屋證,但被告一直拒絕把有關資料交給她。原訴又發現,被告在上述戶口中提走了約24萬元,沒有交代用途,故原訴要求法庭頒令,要被告交代有關買賣的詳情及帳目,並交出所得的利益,把相關的地皮重新納入母親遺產中。
【入稟編號﹕HCA1033/12】
2005年2月去世的朱雲娣育有五女一子,生前居於大嶼山羅屋村,她在遺囑中指明要把30萬元及其中兩塊700呎和1400呎的地皮分給兒子志明,剩下的財產則由志明、原訴羅威敏、被告羅智敏及幼女均分,而威敏及智敏為遺產執行人。
發現母親另有18塊地
據原訴指出,母親過世前知道被告在大嶼山有土地買賣交易,而由於原訴對買賣土地沒有認識,母親過世後,均由被告處理有關事宜,姊妹二人並開設戶口用作買賣母親地皮之用。
但原訴指出,一直以為被告處理的是遺產名單中扣除給志明後的5塊地皮,後來才發現,原來母親在大嶼山另有18塊地,並在南丫島另有一塊地皮的建屋證,但被告一直拒絕把有關資料交給她。原訴又發現,被告在上述戶口中提走了約24萬元,沒有交代用途,故原訴要求法庭頒令,要被告交代有關買賣的詳情及帳目,並交出所得的利益,把相關的地皮重新納入母親遺產中。
【入稟編號﹕HCA103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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