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家居保限制多 喉管老化不賠長青網文章

2012年07月17日
檢視個人資料
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07月17日 06:35
2012年07月17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詳情#
【明報專訊】消委會去年接到16宗關於家居保險的投訴,比2010年多六成,今年頭半年接獲8宗,主要涉及拒賠、保費和銷售手法等。會方提醒市民注意保單的「墊底費」、索償限制及不承保事項等,以免爭拗。


不同計劃差距大 宜注意保單內容

消委會於今期《選擇》月刊中蒐集24個適用於1500平方呎或以下私人樓宇的家居保險計劃,比較各計劃的保費、家居財物投保總額、就裝修等工程提供的保障、法律責任、每宗索償需承擔的「墊底費」(即對索償項目的自負額)等。


調查發現各計劃的條款內容差距甚大,例如一個500平方呎或以下的單位,年繳保費由520至1131元不等,相差一倍,家居財物投保總額則由10萬至300萬元不等;有計劃更於7至9月颱風、暴雨季節,以及聖誕、新年等特別日子,把投保總額提升一成至一半。


《選擇》引述投訴個案,指曾有市民家中洗衣機因天氣潮濕漏電而要更換,事後就新洗衣機及上門檢查費用向保險公司索償不果,遂向消委會投訴,保險公司解釋,由於潮濕、霉菌等任何天氣或氣候情况所造成的損失,並非保單的承保項目,故不會賠償;亦曾有市民因家中浴缸喉管破裂引致下層天花板滴水,向保險公司索償3000多元,但保險公司指喉管屬自然老化,只答允酌情賠償300元。


氣候致損失不承保

消委會宣傳及社區關係小組副主席梁光漢提醒市民,若投保的物業樓齡超過30年、屬村屋或獨立房屋、位處水浸黑點或低窪地區,保險公司可能會預先要求評估及審批,才接受投保。其他不承保的事項,包括僭建、在保單生效前已發生或存在的損毁,以及因自然損耗、戰爭等情况而招致的損失或破壞等。


0
0
0
書籤
回應 (0)
  • 分享至facebook
  • 分享至電郵

舉報留言

  • 確認舉報
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