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發展局長陳茂波昨會見傳媒的談話內容︰
各位早晨。就近日社會對我太太家族公司投資舊樓一事的報道,我和太太在前晚已分別發出聲明。我想借這個機會進一步澄清一些事實。
眾所周知,屋宇署一直依法辦事,一視同仁,即使個別個案涉及高級政府官員,他們都會依據《建築物條例》及現行的執法政策,不偏不倚地採取行動,署方並不會因業主的身分作任何特別安排。
這個個案由於涉及我的家人,屋宇署不會向我匯報他們就這個案的工作。屋宇署作為執法部門,負責調查及執法工作,局方一向也不會對他們作出任何指示。
我太太不太習慣面對傳媒,她要求我代她在這裏重申幾點:
•報章報道在上海街和大角嘴的兩個物業涉嫌違規改建,我太太並沒有批准,她更加沒有經營劏房;
•該兩份租約訂明該兩個單位是不可以分租、不可以轉租;
•「景捷發展有限公司」的租務事宜一直是由另一股東打理,故對承租人懷疑將單位違規改建並經營劏房,她全不知情;
•她在「景捷」實質所佔股權並非控制性,但不論持股多少,作為前董事,都要承擔責任,所以在她知道後,已馬上採取行動糾正;
•就她所佔股權這事,由於有傳媒提出問題,我太太稍後會發出聲明解釋(全文刊A2);
•對於「景捷」可能少交稅款的揣測,這完全與事實不符;
•她已要求「景捷」在收回該兩個單位後,盡快將所有可能違規的情况,妥善處理,確保符合有關條例和規定;
•她亦正聯絡其他股東,商討全數出售她在「景捷」的股權,以釋除公眾的疑慮。
以上是太太希望我代她表達的幾點。
最後,我想強調我從來不是「景捷」的股東,在公司成立的初期,我曾擔任這間公司的董事,但在1997年、即差不多15年前已離任。
正如我太太的聲明所指,我是知道我太太有物業在大角嘴和上海街,對於有關物業的租務安排及詳情,我全不知情。
對於今次事件引起公眾的疑慮,我和我太太深感遺憾。多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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