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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宅香薰搶火爆開 男童二級燒傷長青網文章

2012年08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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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08月08日 21:35
2012年08月08日 21: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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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一名男童與外傭昨在山頂豪宅單位燃點香薰時,疑香薰座突然搶火及爆開,男童走避不及,臉、雙手及雙腳二級燒傷。救護員趕往現場,將他送院治理及留醫,現時情况嚴重。有皮膚科醫生指出,香熏油溫度高,市民一旦遭灼傷應用凍水冲洗皮膚降溫。


現場為山頂白加道2號的摘星閣7號獨立屋,樓高3層,合共4000餘呎,按土地註冊處資料顯示由華潤集團持有,以每月30萬元租金放租。


外傭同灼傷送院

事發昨晨10時許,11歲的男童梁志偉與32歲的外傭在家,其間二人疑燃點一玻璃製造的香薰座,詎料香薰座突然搶火及爆開,大量灼熱的香薰油四濺。兩人疑太靠近香薰座,躲避不及被香薰油濺中,其中男童的傷勢較嚴重,其臉、手腳均被灼傷,他的雙腳背部疑因轉身走避時灼傷。


外傭大驚報警,救護員趕往現場,替二人敷上面膜,送往瑪麗醫院救治,男童送院時需要戴上氧氣罩。梁家人事後趕往醫院,梁父擔心得神情呆滯。其男親友指出,梁家一直有使用香薰的習慣,家中亦有各種香薰座,未知為何釀成意外。男童現時情况嚴重,外傭經治理後已出院。


宜凍水冲洗傷口 避用水救火

皮膚科專科醫生史泰祖表示,二級燒傷意指男童的皮膚紅腫及出水疱,但未傷及神經,估計毋須換皮。他指出,過往亦有不少病人被香薰油灼傷,並指香薰油較容易揮發及溫度高,容易灼傷皮膚,應小心使用。他建議病人一旦被灼傷,應即時用凍水冲洗皮膚降溫,以及稀釋香薰油濃度。


香港大學化學系副教授馮應昇建議,若香薰油搶火,市民可用非易燃的地氈撲火,但避免用水淋熄火種。他解釋,香薰油會浮在水面,隨水流擴散,或令火勢蔓延。


「香薰油最多八成滿 點火最多兩分半鐘」

有香薰店職員表示,市民使用傳統的點燃式香薰座時,香薰油最多加至八成滿,點火2分至2分半鐘後應將火吹熄,減低香薰油搶火風險。另有香薰座店主建議,市民使用較安全的無火香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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