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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一時貪方便可能惹上官非!一名觀塘物流公司雜工昨凌晨開工,將放置在馬路上的卡板搬回貨倉,其間疑他貪方便,偷偷駕駛公司小型鏟車收拾卡板,結果退後時失控撞傷一名拾荒老婦。警員到場揭發雜工原來擅自駕駛鏟車,以涉嫌偷車等罪名將其拘捕。
涉嫌偷車雜工李×成(43歲),據悉其以雜工身分受聘,負責清理及整理工作,並不需要駕駛鏟車,故其並無鏟車駕駛執照。警方向其公司負責人了解後,以擅自取去交通工具、無有效駕駛執照下駕駛及無第三者保險下駕駛,將其拘捕帶署。被撞傷的老婦羅×儀(79歲)左腳受傷,清醒送院,經敷治後無礙。
操縱鏟車必須考牌
肇事現場為牛頭角恒業街地下一間物流公司,據悉,物流公司大都在深夜整理貨物,習慣將一卡卡板貨物擺放在公司對開行人路,以方便分門別類。昨凌晨4時20分左右,貨物差不多處理完畢,鏟車司機亦將車駕駛回公司陸續收工,肇事雜工連同其他同事,即動手清理堆放在馬路上的卡板,其間有人懷疑貪方便,涉嫌擅自駕駛一輛可合法在路面行駛、以石油氣為動力的鏟車搬運卡板。
據知,該雜工疑無牌又不熟悉鏟車運作,在馬路退後時未留意到正在路邊拾荒的老婦並將其撞倒,鏟叉上卡板也隨之散落地上。
根據現行法例規定,所有俗稱鏟車的「叉式起重車」之操作員,必須修讀獲勞工處長承認的操作訓練課程並持有證明書,否則屬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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