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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車載人投票 拉票即犯法長青網文章

2012年0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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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08月13日 06:35
2012年08月13日 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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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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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立法會選舉拉票如火如荼,廉署收到不少違規行為舉報,截至上周有19宗投訴。以往新界區有不少候選人支持者均會租車,接送村民或長者投票,參選新界西的街工梁耀忠坦言,有人會匿名提供車輛接載,上車落車時向選民表示「識做」,提醒選民要留意。


本報向廉署查詢有關立法會選舉投訴數字,署方回覆指截至上周三(8日),共收到19宗投訴,包括14宗涉及舞弊行為(賄選、提供茶點或娛樂、種票等)、3宗涉及非法行為(發布候選人虛假陳述、不符合規定選舉廣告等)及2宗涉及違反《防止賄賂條例》投訴,暫時未有人因此遭檢控或警告。至於上屆2008年立法會選舉,廉署最後收到304宗投訴,1人遭檢控,75人被警告。


廉署暫接19宗投訴

梁耀忠表示,以往新界鄉村有較多免費車輛接載,他坦言候選人不會講明自己提供車輛,而是由其他人提供,上車落車時談及某候選人號碼,並說「(你)識做」。


廉署總廉政教育主任蘇艷玲接受專訪時表示,不少候選人在投票日為新界偏遠地區的選民提供免費車輛接載,她指純粹提供接載並不違法,但如在車上張貼海報、叫口號、做手勢等拉票宣傳活動,或會墮入法網。


至於不同團體派人參選前,定期舉辦身體檢查、旅行團、飲食等被坊間稱為「蛇齋餅糉」的活動,蘇稱只要沒有賄選意圖,與候選人無關,只是社區活動,未必會構成罪行。不過,她強調候選人或助選團等第三者,如透過提供錢、飲食、職位等有價值的利益,目的是誘使他人投票予某候選人,便屬賄選,故提醒候選人及助選團,臨近選舉時提供「蛇齋餅糉」會惹來賄選嫌疑。


其他新西候選名單包括梁志祥、麥美娟、陳樹英、陳偉業、麥業成、曾健成、郭家麒、田北辰、何君堯、陳一華、陳恒鑌、陳強、李永達、李卓人及譚耀宗。


明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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