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銬手綁繩 故意羞辱長青網文章

2012年0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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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08月17日 21:35
2012年08月17日 21: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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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在日本被扣的14名保釣人士,被押送下船時全被鎖上手銬並用粗繩繫腰,曾健成在被押送上警車時,更遭日本警員強行按下頭部,香港人權監察總幹事羅沃啟批評,日本警方的做法是過分使用武力,違反國際人權標準,又認為刻意按頭屬故意羞辱。


翻查紀錄,浙江省16人於2004年登上釣魚島後,被日本警方押送時同樣被鎖上手銬,但未知是否同樣有用繩繫腰。羅沃啟稱,一般情况下,除非保釣人士有逃走意圖或暴力反抗,否則不應鎖上手銬及綁繩,「像在顯示他們已肉隨砧板上」;而在押送上警車時,更不應無理動武,故意羞辱保釣船員。


人權律師﹕船員冷靜 疑過度武力

人權律師莊耀洸指出,根據《國際法》所訂定的國際人權標準,若然被捕者無任何逃走、暴力反抗意圖,執法機關行使之武力,不應超越其進行拘捕的目的,而從新聞片段所見,當時船員表現冷靜,質疑日本警方使用過分武力。但他指由於《國際法》於不同國家應用準則不一,涉事人也未必可訴諸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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