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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滿開房只看電視長青網文章

2012年0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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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08月18日 06:35
2012年08月18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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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紋身師去年6月獲分手5個月的前女友邀約,到旺角時鐘酒店開房,但到達後女方稱只想聊天及看電視,紋身師大怒下脫光對方衣服及不斷掌摑對方。被告早前在高院承認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法官考慮到他有悔意並已還押兩周,判感化1年。


據背景及心理報告顯示,被告黃俊熹(29歲)當遇到挫折時便容易情緒失控,建議在行為及情緒控制方面加強輔導。其代表大律師亦指出,被告犯案因一時衝動,事前沒有預謀,事發後已賠償8萬元給事主,顯示其真誠悔意,被告已知道自己的問題,願意尋求情緒輔導。


官:還押已嘗鐵窗滋味

法官判刑時指出,考慮案情及被告求情後,認為被告已還押兩星期,相信鐵窗滋味已對他起阻嚇作用,是「當頭棒喝」。而被告願接受情緒控制課程,相信判感化對被告更有益,故判被告接受感化1年。


23歲事主於去年6月8日晚,與友人飲酒消遣至凌晨後意猶未盡,於是相約被告見面,兩人在旺角時鐘酒店開房,到達後被告想與事主親熱,事主卻稱只想看電視及聊天,結果遭被告毆打。


【案件編號﹕HCCC44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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