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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成零售業僱員每周工時55長青網文章

2012年0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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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08月20日 21:35
2012年08月20日 21: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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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機構調查零售業僱員工時,發現近四成人每周工作55小時或以上;有43.7%受訪者表示要加班,每周平均加班3.5小時。團體呼籲梁振英盡快兌現選舉承諾,設立專責委員會研究標準工時。


八成員工超時工作

香港天主教勞工事務委員會今年6月至7月於全港15個地區的商場,以問卷調查208名零售業僱員。76.5%零售業僱員每周總工時數超過世界勞工組織建議的40小時,36.5%受訪者每周工作55小時或以上。七成人表示因長時間工作失去正常社交生活,五成受訪者指長期體力勞動壓力更大及有腰背疼痛等徵狀。


該會指出,近年自由行刺激本港零售業市場,零售業打工仔往往要超時工作,該會政策研究幹事羅佩珊稱,「商舖為滿足內地遊客需求,愈開愈夜,僱員工時亦愈來愈長,當同事願意加班,員工不敢不加班」。


羅佩珊續稱,梁振英競選期間曾承諾成立專責委員會研究標準工時立法,但至今政府還未公布進展。她促請梁振英政府盡快兌現承諾,並建議本港的每周標準工時為44小時,最高工時54小時,逾時工作的薪酬水平亦應是正常薪酬的1.5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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