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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廉政公署昨日落案起訴兩名「新輝交建」董事,控告兩人就水務署一項新界區的水管工程,涉嫌行賄近100萬元。案情指出,2007年7月至去年1月間,作為分判商的「新輝交建」向總承建商一名助理項目經理,提供每月3萬元款額,作為予以分判商合約的報酬。兩被告暫准保釋,明日於屯門裁判法院應訊。
涉每月3萬賄經理
根據水務署資料,案中的中國化學工程香港有限公司(中化工程),在2007年7月獲署方批出更換及修復水管合約(編號: 12/WSD/06),成為工程總承建商,合約總值1.63億元;而新輝交通工程及建築有限公司(新輝交建)則為核准分判商,負責進行工程,於2010年10月竣工。據悉,工程位處元朗藍地、屏山及屯門,不涉發展項目。
涉案兩名男子歐陽精祥、蔡震威同為58歲,任職「新輝交建」董事一職,於上周六被廉署拘捕,被控一項串謀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涉嫌違反《防止賄賂條例》及《刑事罪行條例》。
案情指出,兩人於2007年7月至2011年1月期間,就水務署一項更換及修復水管的工程,與總承建商「中化工程」一名負責監督及監察工程進度的助理項目經理串謀,並向其提供每月3萬元款項,作為就該水務署合約對「新輝交建」予以或曾經予以優待的報酬,據報涉案賄款總額達99萬元。
水務署:不便評論 全力配合調查
兩名被告昨日被廉署落案起訴,暫時准予保釋,將於明日(8月22日)上午9時30分在屯門裁判法院應訊,以待案件轉介區域法院答辯。水務署昨日回應強調,案件只牽涉上述兩所公司,會嚴肅地看待今次事件,全力協助及配合廉署調查,但因案件進入刑事程序,署方不便進一步評論。
涉每月3萬賄經理
根據水務署資料,案中的中國化學工程香港有限公司(中化工程),在2007年7月獲署方批出更換及修復水管合約(編號: 12/WSD/06),成為工程總承建商,合約總值1.63億元;而新輝交通工程及建築有限公司(新輝交建)則為核准分判商,負責進行工程,於2010年10月竣工。據悉,工程位處元朗藍地、屏山及屯門,不涉發展項目。
涉案兩名男子歐陽精祥、蔡震威同為58歲,任職「新輝交建」董事一職,於上周六被廉署拘捕,被控一項串謀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涉嫌違反《防止賄賂條例》及《刑事罪行條例》。
案情指出,兩人於2007年7月至2011年1月期間,就水務署一項更換及修復水管的工程,與總承建商「中化工程」一名負責監督及監察工程進度的助理項目經理串謀,並向其提供每月3萬元款項,作為就該水務署合約對「新輝交建」予以或曾經予以優待的報酬,據報涉案賄款總額達99萬元。
水務署:不便評論 全力配合調查
兩名被告昨日被廉署落案起訴,暫時准予保釋,將於明日(8月22日)上午9時30分在屯門裁判法院應訊,以待案件轉介區域法院答辯。水務署昨日回應強調,案件只牽涉上述兩所公司,會嚴肅地看待今次事件,全力協助及配合廉署調查,但因案件進入刑事程序,署方不便進一步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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