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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造假懲教員:釋囚「更生率」篤數長青網文章

2012年0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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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08月21日 21:35
2012年08月21日 2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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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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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兩名懲教人員去年以瞞報、或以自己尿液代替釋囚驗尿等,令釋囚逃過被召回戒毒所,其中一名懲教員昨認罪後,在庭上「大爆」署方內部多年來奉行「非官方做法」,例如換掉再吸毒釋囚的尿液樣本、謊稱失業釋囚「有工開」等,以「做靚盤數」,提高更生個案成功率及釋囚就業率。


兩被告認行為失當

兩被告分別為前懲教主任鄧貴文(48歲)及一級懲教助理梁肇榮(53歲),兩人昨承認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同在更生事務組工作的鄧與梁,2009年案發時是隊友,一同負責喜靈洲戒毒所釋囚的一年法定監督工作。鄧同年被捕後被停職,今年7月自行請辭。


控方案情透露,09年4月至11月期間,鄧、梁故意對10名釋囚失職,如沒有到釋囚家中或工作地方探訪、沒有正確填寫監督紀錄。此外,二人在明知有釋囚報告出獄後曾吸毒仍隱瞞署方。其中,梁更將曾再吸毒的釋囚的尿液樣本丟棄,換上自己的尿液送往化驗。


指上司指使 內部奉行多年

代表鄧貴文的資深大律師李定國就控方部分案情有爭議,「大爆」懲教署一直有「不可能的規則」要求懲教員達到,指被告的犯法行為亦受上司指使。自1990年加入懲教署、1995年調任更生事務組的鄧坦言,「實際工作環境,我諗大家都想像唔到」。


鄧透露,釋囚「今日放出來,聽日去探佢哋已經出咗問題」。根據官方做法,懲教員應將釋囚的尿液樣本送往化驗,但實際上,鄧透露「一般就係換咗啲尿液,邊個負責交嘅(樣本),邊個就換咗佢」。假如釋囚再次因吸毒被召回,會被視為「失敗個案」,故懲教員會改以其他原因將釋囚召回。


助隱瞞再吸毒失業

鄧又坦言加入部門首天,已有主任級同事教導「非官方做法」,稱是由於署方關注更生個案成功率方出此下策,「啲前線員工個個都唔想咁做」。此外,為保釋囚就業率高企,鄧指倘有釋囚失業,同事一般只會以其他原因推說,或是向上級稱釋囚有工作。


鄧續說,上級在每月例會中,會暗示他們跟從「指令」。其中2008年一次例會中,時任更生事務組監督袁樹繁更明言「好關心個案成功率」,又謂由於當時的成功率正在下降,故着下屬若要召回釋囚,「就用其他理由,如果要用『吸毒』為理由,必先要問過當時嘅主管」。鄧當時認為袁的說話露骨,「係好明顯咁阻撓我哋做一啲嘢」。


控方質疑犯案只為升職

惟控方引述鄧於2007至09年間的工作評估報告,指主管對鄧評價甚高,他亦一直維持高個案成功率,故可以升職,質疑鄧是為升職方犯案。鄧否認,又指一直對升職不感興趣,但報告內未有提及。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ESCC502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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