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懲教員:不造假會受壓迫長青網文章

2012年0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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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08月22日 18:35
2012年08月22日 18: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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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兩名懲教人員撰寫釋囚監管報告及提交尿液樣本時「造假」,認罪後大爆懲教署一直奉行「非官法做法」的內幕,案件昨日續審。其中一被告稱,署方領導層亦知情,又稱若不跟隨會遭調職及壓迫。惟控方則質疑他錯誤詮釋上級的意思。


指上司早知悉職員「造假」

被告、前懲教主任鄧貴文(48歲)昨繼續作供,指在更生事務組曾與6名同事共事,所有同事均有參與「非官方做法」,「我哋經常就困難互相申訴」。他又稱,甚至於2009年間曾為鄧直屬上司的冼偉昌及署方領導層等,均知職員的做法。


不過,控方認為,鄧面對不恰當的指示時,應拒絕接受,並向當局匯報,鄧對此亦表同意,又直言自己「不算盡責的公務員」。他又稱根本沒有人可讓他匯報,指若不跟隨署方內部的「一貫做法」,或會被調職至偏遠的懲教院所,且會繼續受壓迫。


兩名被告被指曾為釋囚隱瞞再次吸毒,鄧昨解釋稱,即使發現釋囚再次吸毒,將他們召回戒毒所亦未必是最好方法。控方質疑鄧此舉是「將法律掌握喺自己手中」,鄧即表示僅跟從「一貫做法」及過往工作經驗做事。


控方質疑錯解上司意思

鄧早前引述數份署方內部會議紀錄,稱上級暗示「非官方做法」。控方昨指鄧錯誤詮釋上級意思,他過去未有到釋囚家中探訪、在監管紀錄上填假資料等,根本與更生個案成功率無關,質疑其行為僅為「予人勤力感覺」。但鄧重申無意升職,「可以幫到佢哋(釋囚)少少,好過自己升職」。聆訊今續,任懲教一級助理的次被告梁肇榮(53 歲)將作供。


【案件編號:ESCC502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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