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阻拆荔枝山莊 梁福元兄罰款長青網文章

2012年0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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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08月22日 06:35
2012年08月22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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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地政總署早前到荔枝山莊毗鄰的草莓園張貼清拆令時,遭逾10名村民及員工堆起「沙包陣」阻止。涉案兩被告、包括十八鄉鄉事委員會主席梁福元的兄長昨承認阻礙公職人員罪,被判罰款2000元。另外,梁福元3名胞兄及姪兒因在荔枝山莊附近農莊違規經營食肆,亦分別被判罰款3萬至5萬元。


57歲被告梁新發(梁福元胞兄)及另一被告李灼旋,昨於屯門裁判法院承認一項阻礙公職人員罪,分別被判罰款2000元及1500元。


地政總署人員今年5月28日到草莓園張貼清拆令,要求東主處理園內僭建物,多人衝出阻止。被告梁新發聲稱署方停車處為私人地方,要求署方離開。署方證實該停車處屬官地,拒絕離開。梁新發隨即大叫﹕「如果你唔走就算!搵人用沙包包圍架車,唔畀佢走!」地政總署人員報警。據悉,高峰期一度有近200名警員到場戒備,梁福元到場調停。


另涉違規開餐廳被罰款

梁新發及其兄梁水泉(67歲)、梁鐵夫(65歲)及兒子梁超凡(20歲)和大棠荔枝園有限公司持有的大棠名廚海鮮茶座酒家另被票控違規經營。裁判官認為眾人在水電設施不足下,違規經營食肆,損害環境,但接納眾被告非重大牟利,亦非長年累月違規經營,故按各被告業權比例,罰款3萬元至5萬元,違規公司因有相類案底,判罰8萬元。


【案件編號﹕TMCC2367/12、STS5536-334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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