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在公眾地方懸掛宣傳品一向免費,共6座、有逾1600伙的大圍居屋嘉田苑,其業主立案法團最近以「立法會選舉特別安排」為由,向立會候選人收取每張橫額2500元至3000元「行政費」。有管理處職員表示按足法律辦事,事前已諮詢政府,「政府無反對」。新民主同盟新界東候選人范國威擔心開壞先例,「就算收300元也算不少錢,一旦收3萬元又如何?」
選舉處:廣告事宜屬「私人安排」
選舉事務處發言人昨沒有正面回應業主可否自行向候選人收選舉廣告費用,只引述《立法會選舉活動指引》第8.17段,指候選人若想展示廣告,必須先獲該地方的業主或佔用人書面授權,有關事宜是雙方「私人安排」。
嘉田苑業主立案法團上周向新東候選人發信,列明在屋苑3個指定區域、共26個位置懸掛橫額,每張橫額需付2500元至3000元,另加500元按金。申請昨截止,橫額可展示至下月9日投票日晚上11 時。
本報記者昨到上述地點觀察,未見任何橫額。屋苑報告板張貼告示,指為保持屋苑清幽、寧靜和秩序,會採取特別安排,掛橫額收取的「行政費用」會撥入屋苑管理基金。嘉田苑管理處職員接受查詢時說,不方便透露有沒有候選人已「買位」,強調現行指引容許收費,「最重要是合法」。
候選人不參與 憂開壞先例
多名新東候選人表明不會付錢掛橫額。自諷是「新民主窮人」的范國威直言「無能為力」,質疑業主立案法團不欲候選人展示競選物品,以「辛辣」條文減低申請意欲。自由黨周梁淑怡說此風不可長﹕「社區不應下下商業化。」民建聯葛珮帆亦說「很難做」,「個個都收錢,邊有咁多選舉經費? 」
新界東候選人還有張超雄、田北俊、葉偉明、陳志全、蔡耀昌、黃成智、劉慧卿、何民傑、湯家驊、陳克勤、梁安琪、龐愛蘭、方國珊、陳國強、龐一鳴、梁國雄、邱榮光。
明報記者 梁家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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