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呃破欠東主囚3年 官斥癌細胞長青網文章

2012年0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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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08月24日 17:35
2012年08月24日 17: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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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酒樓結業令伙計「有汗出無糧出」,東主卻旋即在原址轉名借屍還魂重開新店,更以原店工具繼續「發財」。酒樓前東主、外號「老鼠平」的曾潤平因向破欠基金隱瞞資產,令基金發放78萬元特惠金,成為首名欺詐破欠基金被定罪的酒樓東主,昨在區院被判囚3年,被法官斥責是社會的癌細胞。明報記者 何偉畧 袁柏恩


暫委法官練錦鴻早前裁定曾潤平(46歲)一項欺詐罪成,被告與友人設立龍懋投資有限公司,2003年8月關閉大埔道稻邦海鮮火鍋酒家,翌月即原址開設海運海鮮火鍋酒家。新店繼承舊店生財工具,請回同一批員工,並訛稱債權人已變賣資產,無法支付欠薪,破欠基金應員工申請「發薪」。暫委法官練錦鴻指摘被告禍及全社會,「破欠基金來自政府,受害人包括政府及普羅大眾納稅人」。


練官又指出,港府一直積極不干預,營造自由的營商環境,有賴商人自律;被告卻樹立壞榜樣,倘人人有樣學樣,一旦政府要修例杜絕,便會徹底改變商業生態,「被告破壞破欠基金發放,影響社會運作及香港在世界的競爭力」。


辯方求情指出,被告手法簡單,沒金錢利益。練官駁斥被告案中利益非金錢可衡量,反指被告有全盤考慮,更有專業人士協助犯案,獲得營商機會可帶來金錢回報,營商不善卻毋須負責。本案乃首宗欺詐破欠基金定罪案件,無例可援,練官判刑時考慮逃稅等案例,判囚3年,並禁止擔任董事5年。由於被告今年2月因其他案件已被判5年內不准出任董事,本案禁令會分期執行,被告至2022年2月方可再擔任董事。


勞工局稱破欠審批嚴謹

勞工及福利局長張建宗歡迎裁決,提醒僱主切勿以身試法濫用破欠基金,局方審批破欠基金會保持一貫嚴謹,確保善用基金。截至上月底,破欠基金盈餘共29億元。


勞工處亦表示,打擊商家濫用基金,政府成立跨部門專責小組聯手偵查可疑濫用個案。連同本案,合共4名董事、3名建築承判商及14名員工已因濫用破欠基金被定罪。破產管理署會申請禁止涉案人士擔任董事,由2010年起已有47人受罰。


曾潤平與妻子童瑞琼(39歲)同被控4項欺詐,妻子全數脫罪,「老鼠平」則被裁定於2004年3月至08年7月、即龍懋清盤時,隱瞞部分固定資產,令清盤人未能套現向66名稻邦職工發薪。職工遂申破欠基金,獲發78萬元特惠金,由於基金發款有上限,部分職工僅獲發應得薪金的三分之二。


【案件編號:DCCC15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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