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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滿寄資料規例 候選人入稟長青網文章

2012年0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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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08月25日 06:35
2012年08月25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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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與黃毓民等人組成4人名單出戰九龍西立法會選舉的周峻翹,日前向高院申請司法覆核,指立法會條例中有關郵寄選舉資料予選民的條例不合法,要求法庭宣布無效,但周峻翹未有在申請書中透露詳情。


周峻翹在申請書中要求法庭宣布立法會條例第43條《候選人有權免付郵資而向選民寄出信件》的4A及4B條不合法及無效。據與周在同一名單的嚴達明稱,由於現仍正研究一些法律問題,故未能透露詳情,他們將於周一召開記者會交代。


超級席信件可載地選資料

據相關條例訂明,地方選區候選人根據該寄出的信件,可載有任何數目的在該地方選區的候選人名單資料、單一張在區議會(第二)功能界別(俗稱超級區議會)候選人名單資料,或單一張在區議會(第二)功能界別候選人名單資料以及任何數目的在該地方選區候選人名單的資料。而在區議會(第二)功能界別的候選人根據該條例寄出的信件,可載有任何數目的在單一個地方選區的候選人名單資料。


今屆立法會九龍西選舉其餘候選名單為﹕梁美芬、黃碧雲、毛孟靜、蔣麗芸、黃以謙、譚國僑、黃逸旭、林依麗。


【入稟編號﹕HCAL1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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