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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人區選種票判囚長青網文章

2012年0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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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08月27日 12:00
2012年08月27日 12:00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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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聞網】
     八名登記選民在去年油尖旺區議會選舉京士柏選區中種票,今天(8月27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各被判入獄兩個月。八名被告年齡介乎23至35歲。他們承認在選舉中投票時作出舞弊行為。

 

     署任主任裁判官羅德泉判刑時指出,選舉舞弊是極之嚴重的罪行,判處被告監禁是適當的刑罰。

 

     案情透露,各被告2011年7月16日,分別向選舉事務處提交選民登記申請表,以登記成為有關選舉的選民。

 

     他們分別在申請表上聲稱三個位於旺角的單位是他們的唯一或主要住址。有關單位其中一個位於豉油街50號富達大廈,一個位於通菜街2A至2P號鴻光大廈,餘下一個位於煙廠街15至23號安康大廈。

 

     廉政公署調查顯示,該個聲稱位於鴻光大廈的住址並不存在,而各被告亦並非居住於他們報稱的住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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