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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兩被告朱書龍與李淑媛共賦同居逾10年,無名有實,男方每月給予數萬元家用。控罪當前,二人皆將涉案黑錢「攬上身」,表明款項與另一半毫無關係。
控辯雙方同意案情指出,兩被告2004年8月至2011年7月從未報稅,沒有入息紀錄,本身更沒有強積金、土地、車輛及公司股份。朱去年10月被捕後稱無業,靠積蓄「食老本」過活,卻每月支付2.3萬元租下西半山高尚住宅,與女兒及李一同生活。對於家中被搜出各種金器玉器,價值以萬元計,朱堅稱購買得來,但未能提供單據;其戶口內數百萬元存款,亦是他所有。
黑錢來源二人說法矛盾
李接受警方盤問時,就黑錢來源的說法與朱有矛盾。李稱戶口存款屬於她和胞姊,當中部分乃股票市場獲利,或從前在內地營商的盈利,亦有100萬元來自前夫的父親饋贈。李指2001年與朱同居至今,朱在澳門的賭場放債,每兩月給她3至4萬元家用,及後改口指每月獲派4至5萬元。她並非身家豐厚之輩,多年來教授普通話,初期自僱經營,去年4月加入一教育中心,月入逾萬元。
控辯雙方同意案情指出,兩被告2004年8月至2011年7月從未報稅,沒有入息紀錄,本身更沒有強積金、土地、車輛及公司股份。朱去年10月被捕後稱無業,靠積蓄「食老本」過活,卻每月支付2.3萬元租下西半山高尚住宅,與女兒及李一同生活。對於家中被搜出各種金器玉器,價值以萬元計,朱堅稱購買得來,但未能提供單據;其戶口內數百萬元存款,亦是他所有。
黑錢來源二人說法矛盾
李接受警方盤問時,就黑錢來源的說法與朱有矛盾。李稱戶口存款屬於她和胞姊,當中部分乃股票市場獲利,或從前在內地營商的盈利,亦有100萬元來自前夫的父親饋贈。李指2001年與朱同居至今,朱在澳門的賭場放債,每兩月給她3至4萬元家用,及後改口指每月獲派4至5萬元。她並非身家豐厚之輩,多年來教授普通話,初期自僱經營,去年4月加入一教育中心,月入逾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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