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醫輔隊「全職」志願者爭勞工保障長青網文章

2012年08月29日
檢視個人資料
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08月29日 06:35
2012年08月29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詳情#
【明報專訊】本港醫療輔助隊現有逾4000名成員,除了300多人為全職人員外,其他均為志願人員,參與執行志願醫療職務後會獲發薪酬津貼。在今年6月成立的醫療輔助隊隊員協會指出,現於美沙酮診所及從事非緊急醫療運送服務的約200名成員,返工模式有如全職,長年累月每月上班26日及每天8小時,合乎勞工法例保障僱員範圍,卻沒有年假及長期服務金,要求政府正視。


指200人工作模式符「4.18」定義

香港醫療輔助隊隊員協會會務主任吳智敏指出,該會多番約見部門要求討論此事,均不獲回應。


該會指出,現有約200名人員工作模式符合俗稱「4.18」定義,即員工連續受聘4星期,每星期不少於18小時,應受勞工法例保障範圍。


該會指出,這批人員在全港7個美沙酮診所工作,負責每日派發美沙酮給已登記人士;另外,負責非緊急救護車載送服務的不少人員都以「全職工」模式運作多年。


保安局回應稱,根據《醫療輔助隊條例》,該隊服務的志願人員中按規定支付薪酬及津貼。現時,該隊參與非緊急救護車服務之隊員約有120人,參與美沙酮診所服務則有120人,但保安局昨日未有回應工會有關的勞工訴求。


0
0
0
書籤
回應 (0)
  • 分享至facebook
  • 分享至電郵

舉報留言

  • 確認舉報
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