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懲署造假案 被告上司「十問九忘記」長青網文章

2012年0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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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08月29日 21:35
2012年08月29日 2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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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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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兩名懲教員涉在監督釋囚計劃中造假案昨續審,曾為首被告直屬上司的高級懲教主任冼偉昌出庭作供。辯方透露兩被告被捕後,部門首個每月例會中,由於員工人心惶惶,故懲教署長曾親臨與員工會面,惟當日有出席會議的冼被辯方盤問時「十問九唔知」,大多表示因事隔太久,部分情况已忘記。


員工人心惶惶 署長親臨例會

辯方指出,前懲教主任鄧貴文(48歲)及一級懲教助理梁肇榮(53歲)2009年11月底被捕後,在更生事務組12月例會上,時任懲教署長郭亮明突「大駕光臨」。至2010年1月,郭亦曾與部分懲教員見面,郭在會上更一度提及被告的案件,又表示「如果可以,希望事件在內部處理好」。惟當日有出席的冼昨在庭上說﹕「太耐嘅事,唔記得。」遭辯方質疑如此「特別」的會議,冼恍如印象全無。


署長:希望事件在內部處理好

辯方續說,當日會議表面上是由郭談及署方發展及關心員工,但實際上自從兩被告被捕後,員工人心惶惶,擔心「誰是下一個(被控)」。冼表示不認同辯方說法,又指署長不時都會出席會議。


與被告鄧貴文相識及共事多年的冼又說,一直認為鄧工作勤快,又透露於2005至08年間,鄧曾向他表示不想升職,惟當得悉鄧在更生計劃的監督紀錄上填假資料後,坦言對兩名被告「有少少失望」。


鄧早前供稱,07年9月一個例會上,會議主席當時曾要求他們要用「其他方法」將釋囚召回戒毒所,以保個案成功率。總懲教主任林賜良昨解釋,「其他方法」是指若懲教員發現釋囚再吸毒,可先嘗試其他方法,如盡早介入事件、輔導釋囚、警告等,如情况未有改善,才申請召回釋囚治療。他又澄清,署方絕不容許懲教員在監督紀錄上「造假」,輕則會紀律處分,嚴重會交由執法部門處理。聆訊今續,控辯雙方預料今日完成所有證人作供。


【案件編號:ESCC502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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