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類別
港聞
詳情#
【明報專訊】一名無業男子去年先後搶劫及非禮兩名夜更女保安員,兩次犯案都是把對方的手腳用繩綁起,搶去她們的財物並作性侵犯,警方最後憑事主的八達通卡追蹤到被告,把其繩之於法。被告昨在高等法院承認4項搶劫及猥褻侵犯罪,被重判監禁9年8個月。
兩劫中年女保安兼性侵
男被告鍾蘇橋(58歲),被控先後於2011年9月6日及2011年11月8日搶劫和猥褻侵犯女事主X和Y。案情指出,被告去年9月6日凌晨在元朗一紥鐵工場發現女事主X(48歲),當時被告手持兩呎長鐵棍,叫X跟他合作。被告綁起X的手腳,搶去金飾手表及現金500元,並脫去X的衣服,撫摸事主乳房,企圖把她強姦。X跪地求饒,稱自己患高血壓、婦科傳染病和心臟病,被告遂改為強迫X為他口交,X途中感不適,假裝頭暈,被告迅即逃去,X至早上掙脫報警。
保安訛稱性病 被迫口交
同年11月8日晚上7時許,被告在沙田大埔道的棄置單車場手持10吋長利刀,打劫女事主Y(57歲),綁起Y的手,搶去其手機、金飾手表、現金2500元和八達通。被告嘗試強姦Y,Y拒絕,聲稱患性病,被告遂強迫她口交。完事後被告逃去無蹤,Y自行鬆綁報警。警方透過Y提供的八達通號碼,調查使用紀錄,去年12月找到被告並將他拘捕。
暫委法官判刑時指出,案發時兩名女事失去保護自己的能力,被告的行為令人髮指和厭惡,有加刑必要。
【案件編號:HCCC238/2012】
回應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