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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秒極速檢驗 醫生被斥馬虎長青網文章

2012年09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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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09月01日 06:35
2012年09月01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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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77秒是否足夠「望聞問切」?暫委法官練錦鴻裁決中批評,懲教署醫生黃志濠工作態度有問題,第二度檢查事主陳竹男時只花77秒,而且兩者相距達3呎,沒「落手落腳」細心檢驗,做法馬虎。


根據庭上證供,懲教署醫生黃志濠在案中三度檢查事主。首次檢查在2009年8月15日早上,他評定事主身心狀况皆良好。中午11時許,黃再接獲要求檢查遭3名被告制服的事主。黃供稱完成「徹底檢查」,指陳被噴胡椒噴霧而出現紅印,未見受傷或紅腫。


無走近事主 懲教員指揮檢查

惟練官觀察閉路電視錄影後,認為黃檢查馬虎,指檢查僅花77秒,距離事主約3呎,且有一名懲教員站在中間,另有懲教員用電筒照亮事主身體一些部分。練官形容「似是懲教員照在事主不同部分,決定黃檢查哪部位」,更指黃在該77秒「從無走近事主,由懲教員指揮檢查」。


練官直指黃作供不甚誠實,印象不佳,「迴避問題,維護自己」。黃由2008年3月起派駐荔枝角收押所,至事發時工作17個月,對於任職期內有多少囚犯去世,他推說因工作繁重而記不起。練官指「就算工作多,也要留意犯人的健康狀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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