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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房連狎兩病人 躁鬱醫生判服務令長青網文章

2012年09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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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09月01日 06:35
2012年09月01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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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事業愛情兩得意的年輕醫生,去年在醫院巡房時,75分鐘內連環非禮兩名女病人,昨被裁定非禮罪成,被判接受180小時社會服務令。準新郎雖然逃過牢獄之災,但原定今年2月的婚期因本案而延誤,或須面臨被醫管局解僱。


因案停職 勢遭解僱

案發時於將軍澳醫院任職的被告鄧文俊(26歲),早前已因案被停職。將軍澳醫院發言人昨回應稱,尊重法庭裁決,並會按程序解僱有關員工。


事實上,在醫務委員會完成紀律聆訊前,被告仍可持牌執業。醫委會初級偵訊委員會主席蔡堅指,假如有醫生犯下任何有可能被判監禁的罪行,均需於定罪後28天內自行呈報;一般個案,由呈報至完成整個聆訊程序需時約1至2年,但此類風化案會加速處理,望可於3個月內完成。


須面對醫委會紀律聆訊

辯方大律師艾勤賢昨求情指出,被告的背景、心理及社會服務令報告均正面,報告亦指被告需要繼續就躁鬱症接受治療,辯方更呈上被告親撰的求情信,被告稱對事件深感後悔,承諾永不再犯,並願遵從指示繼續接受治療。


被告早前承認3項非禮罪。裁判官阮偉明昨判刑時說,考慮到被告認罪及無案底,罪行亦非最嚴重的類別,加上已還押15天,未來又要面對紀律聆訊,決定判處180小時社會服務令,以便被告可接受適當治療。


案發於去年9月27日,被告巡房時兩度非禮24歲女病人X,以及非禮另一23歲事主Y。當晚10時多,X表示胃部不適,被告檢查時涉伸手入其衣服摸身及胸。25分鐘後向Y問症時,又突然拉高對方衣服,一掌壓向對方胸部。至11時半,被告因觸胸興奮仍未減退,再向X施回馬槍,未待X開口便按胸檢查。辯方稱,被告受躁鬱症影響,才會在75分鐘內犯案。


【案件編號﹕KTCC4098/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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