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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風險基金 不應收表現費長青網文章

2012年09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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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09月03日 06:35
2012年09月03日 06:35
新聞類別
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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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研究部的同事拿着一隻香港證監會認可的債券基金問我,為何這隻低風險產品除了收取管理費,還可以收取表現費。老革命遇着新問題,當堂愣着。


我公司提供的投資管理服務,也有收取表現費的選擇。但我們要求只有接受高風險以換取高回報的帳戶才可以收取表現費。公司不容許向低風險的債券組合與穩健的均衡組合收取表現費。反對這個政策的聲音不少,但我從來沒有退讓。今次給將了軍,很無癮。


港證監容許收費 令人費解

這隻基金是投資在美國的抗通脹債券(i-bond和TIPS),目的是保持投資資金的購買力。基金成立5年多,年均回報率只有7%。基金在2008年跌了1.2%,2011年升了13%。這類政府債券的投資風險不高,年回報率也不多。基金除了管理費1.25%,還有在年回報率10% 以上收取8%表現費。以債券基金來說,管理費不算廉宜。這樣的低風險投資產品還要收取表現費,是不常見的。而香港證監會容許,有點費解。


市場上只有強調絕對回報的對冲基金和期貨基金、投資在新興市場或中小型公司的高風險股票基金向投資者收取表現費,是有其邏輯因由。


表現費使投資經理冒險拼搏

投資經理向客戶收取表現費,是個代理理論(agency theory)中道德風險(moral hazard)的問題。表現費容易驅使投資經理冒險拼搏。投資經理為求優化(近年香港政界時興大陸的「美語」,我也適應潮流)收入,會傾向增加客戶組合的投資風險,甚至偏離客戶可以承受的風險水平。如果求仁得仁,則袋袋平安;如果眼光錯了,虧的也是客戶的錢,投資經理看錯市的代價不多。對願意承受高風險以換取高回報的投資者,表現費與賺錢銀碼掛鈎,投資者和投資經理的利益比較一致。但對只願承受中等或低風險的投資者,表現費便有問題。


投資銀行操盤手如果給公司賺了錢,花紅極之可觀。如果炒輸了,大不了吃無情雞。這筆可觀花紅引誘,性質和基金的表現費一樣。而這種不對稱的報酬分佈,制度上是鼓勵投資經理和操盤手冒險。過去20年有多家投行炒出事,足為註腳。如果制度不改,同類事件將來陸續有來。


權威可扭曲邏輯

我不知道證監會為什麼容許這個債券基金收取表現費。但此例一開,後患無窮。立法機關和監管機構這些權威單位在定立遊戲規則時,必須考慮周詳,理據充分。業界人士只會跟着規則辦事,不問邏輯。香港現在的高氣壓環境尤其如此。想起網上視頻「2+2=5」 的短片,權威的確可以扭曲邏輯。想起近期的反對國民教育浪潮,大家怕的就是權威定立的遊戲規則。…吓?!我講基金表現費,為什麼會扯到國民教育?唉!我想得太多了。


陳茂峰博士

CFA,CFPCM

御峰理財董事總經理

mfchan@nobleapex.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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