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性侵案判決書如色情小說長青網文章

2012年09月07日
檢視個人資料
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09月07日 06:35
2012年09月07日 06:35
新聞類別
中國
詳情#
【明報專訊】台灣屏東地方法院早前審理一宗女美容師遭男醫師性侵犯的案件,法官判女方敗訴,並在寫判決書內容時,用多達1500字鉅細無遺描述性愛過程,如「女子全身滾燙、相互撫摸私處、XX非常濕潤」等,證明兩人是「合意(你情我願)性交」,被轟猶如寫情色小說。


法官論壇叫屈不獲認同

據《自由時報》報道,撰寫露骨判決書的法官蔡嘉裕表示,他是根據控辯雙方的描述記載,避免失真。女方後來上訴,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審理後,對鄭姓醫師辯稱的「合意性交」不予採信,改以「強制性交罪」判其監禁3年6個月,並賠償女方60萬元新台幣(約15.6萬港元)撫慰金。


高院還依慣例為原審正確性打低分,結果蔡嘉裕只得64分,他對被打這種分數感羞辱、委屈,遂在法官論壇發文「申訴」。但多數法官對其做法不以為然,認為只需重點交代案情,毋須把所有證辭一五一十呈現。


0
0
0
書籤
回應 (0)
  • 分享至facebook
  • 分享至電郵

舉報留言

  • 確認舉報
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