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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用途需時逾1年 未必獲批長青網文章

2012年09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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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09月08日 06:35
2012年09月08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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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身兼城規會委員的中大建築學院院長何培斌教授認為,政府擬放寬工廈改裝成為小型住宅單位,須在全港分區大綱圖的「其他指定用途」第二欄(須先向城規會申請,可能在有附帶條件或無附帶條件下獲准的用途)加入住宅項目,過程須諮詢公眾,預料至少需時一年才可完成修訂程序,換言之最快亦要到明年下半年,城規會才可接受處理改建工廈申請。


何培斌又說,日後投資者改建工廈,仍先要向城規會申請,不一定獲批。若工廈位於工廠區核心位置,即使政府強調單位屬過渡安排,仍要考慮周圍交通及社區設施是否足夠;若改建工廈位於工廠區邊緣,鄰近住宅區,獲通過的機會較大。


交立會修《建築物條例》 先訂後議

除了修改分區大綱圖,政府亦要修訂《建築物條例》下其中一條附屬規例,把這類改成過渡用途的單位,賦予一個較低的地積比率,從而讓工廈可以保留原有的樓面面積。政府會向立法會提交修例建議,以「先訂立,後審議」的方式通過。


測量師﹕損公帑收益 基層受惠

對於新措施會否被指向發展商輸送利益,香港測量師學會規劃及發展組主席陳旭明認為,政府推出活化政策以來,未見大財團大量收購工廈,原因是不少工廈業權分散,「最多只能說『益了』本身持有整幢大廈的投資者,但數量不算多」,認為政府會因免補地價損失公帑收益,但可做到因應社會需要,放寬工廈用途,令更多基層市民受惠,紓緩住屋需求。他反而擔心投資者因回報不理想而卻步,認為政府應推出更多誘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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