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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錮女友箍煲 青年囚1年長青網文章

2012年0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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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09月11日 21:35
2012年09月11日 21: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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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暴風少年遭遇家變,迷途知返勤奮工作還清家中欠債,其間遇上自己深愛的女友,惟女友另結新歡要求分手,遂手執菜刀與前女友反鎖寓所內求復合,幸青年胞兄及時報警。被控非法禁錮的被告,昨被判囚一年,法官寄語被告要化悲憤為動力,「可能會(跟前女友)再一起,或有更多女仔等緊你」。


暫委法官李慶年早前裁定無業被告羅家偉(20歲)本年4月4日在元朗天祐苑住所,非法禁錮前女友廖玉玲罪成。他指非法禁錮控罪嚴重,但本案有別,被告未有施虐,事主亦無受傷。審訊時事主刻意淡化被告行徑,更親撰求情信流露點點悔疚,坦承一腳踏兩船令被告失控。


李官判刑後安慰不時飲泣的被告「行為良好,好快可出返嚟」,法庭變成「愛的教育」課室,「真心愛一個女仔,不應介懷過去。面對感情破裂,要識放低」。


事主求情 認一腳踏兩船

李官着被告化悲憤為動力,才有好將來,「可能會一齊返,或有更多女仔等緊你」,苦口婆心叮囑被告日後處事,謹記「面對、解決、接受、放低」八字真言。被告2007年曾持刀嚇母,被李官叮囑「懦夫至揸刀用武,處理感情要用腦,結果未必如你所願,可能離離合合,緊記八個字真諦」。


跪求女友入屋 反鎖持刀踱步

辯方大律師求情時道出被告家境悲苦,曾誤入歧途,誤交損友及吸毒。至2010年家中巨變,親父離婚出走兼留下債項,逆子終醒悟回頭。被告努力打工,在會展搭棚,並在投資公司工作,與母親及胞兄還清家中債務,其間結識事主廖玉玲,拍拖兩月漸變開朗,惜情海翻波,廖與其他男生有親密關係,令被告失控犯案。


事發時被告跪求事主入屋談復合,入屋後反鎖大門高呼「點解呃我」,拿菜刀來回踱步。李官囑被告勿責怪胞兄報警,「否則你闖下彌天大禍。真係生性,就唔好要阿媽擔心」。


【案件編號:DCCC5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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