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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中醫師涉以推拿為名,在治療女教師病人腰痛期間騎在對方身上,一邊以手按腰,卻「愈按愈上」至胸部附近,同時以下體摩擦對方臀部5分鐘。中醫昨日否認非禮罪受審,辯方指當日接觸到女病人臀部的僅是中醫師當日手持的藥酒壺。
騎事主身上 摩臀5分鐘
59歲的中醫被告黎錦佛,被控於今年6月30日,在其位於將軍澳富寧花園街市地下的中醫診所內,非禮25歲女病人X。X在小學任教,事發前一天因腰部受傷,工作時又弄傷腳,故往被告診所求醫。
X憶述案發時診所內只有她與被告,她表示腰痛,被告即着她俯臥牀上,並拉高她的衣服至胸圍位置,幫她推拿,其間被告突爬上牀騎在X身上,右手手指按住其臀部,左手按摩其腰部,但X形容被告「愈捽愈高」,更按至其胸部附近;X又感覺到有硬物在其臀部中間位置上下摩擦,歷時5分鐘。
X見勢色不對,遂表示「唔痛喇」,着被告停止。她當時認為該「硬物」就是被告的陽具,且其後被告為她做腳部推拿時,她亦發現被告的私處「有少少隆起」。她感到「好驚」,但因診所內只有她和被告,揭穿對方的話恐有「意想不到的事」發生,且又欲取得「醫生紙」證明交回任職學校,故決定啞忍。但由於感到羞辱,X甫離開診所即致電男友哭訴,其後在對方陪同下報警。
辯稱「硬物」為藥酒壺
惟辯方指被告沒有以下體摩擦X的臀部,當時X感到的「硬物」,其實是被告為X推拿時手持的藥酒壺;但X不同意。辯方又質疑X被非禮5分鐘,卻沒有轉身察看及叫停,X則表示由於害怕,又怕質問被告的話會被進一步侵犯,故不敢開口。審訊本月21日再續。
【案件編號﹕KCCC297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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