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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法院訂出錢上限長青網文章

2012年0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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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09月13日 06:35
2012年09月13日 06:35
新聞類別
國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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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德國憲法法院昨天駁回6項企圖阻撓落實歐洲穩定機制(ESM)救援基金和相關的歐盟財政契約的訴訟,為解決歐債危機消除一大障礙,令市場鬆一口氣。但法院同時強調,要令ESM保持在德國憲法允許的範圍內,需遵守多項條件,包括德國因為ESM而需負上的財政承擔,不可多於現已承諾的注資份額(1900億歐元),若要加碼就必須獲德國國會同意。


裁決為歐元區建立永久救助機制,及為歐央行無上限買債救助歐豬國鋪平道路,加上市場相信荷蘭親歐主流政黨能在昨天大選取得優勢,刺激歐洲股匯向好,意西債息則下跌。德法意西股市升約1%,歐元匯價也4個月來首度升破1.29美元水平,曾報1.2889美元。意大利昨成功拍賣總額120億歐元的3至12個月短債,中標債息顯著回落,其中1年期債息報1.692厘,遠低於上月的2.767厘。西班牙10年期債券與德債息差,昨也自4月以來首度縮窄至4厘以下。隨着危機有紓緩迹象,西班牙首相拉霍伊昨稱,他將視乎借貸成本(債息)情况,才決定是否向歐盟和歐央行尋求救助。


若逾1900億歐元 需國會通過

擁有5000億歐元銀彈的ESM和財政契約備受爭議,因為它們意味成員國的財政主權可能受損,例如財政契約便容許歐盟監督成員國財赤狀况。德國納稅人也憂心,成立ESM後,德國可能被迫無上限地為其他國家的債務埋單。憲法法院昨為ESM和財政契約開綠燈的同時,也為德國出錢給ESM設定上限,不能多於目前已承諾注資的1900億歐元,若加碼必須獲國會通過,ESM官員不能以專業保密為由,拒向德國國會披露資料,德國也必須保證實質上有「退出條款」作後路。《華爾街日報》形容裁決等同強調德國必須對ESM所有決策擁有否決權。


銀行業聯盟 歐央行監管銀行

德國外長稱讚法院的裁決「明智」,總理默克爾更說「這是德國和歐洲的美好一天」。ESM理事會將於10月8日舉行首次會議。分析師Holger Schmieding稱,這是拆解歐債危機的重要一步,但也警告勿興奮過度,「歐元危機並未過去」,估計希臘仍有三成機會被踢出歐元區。


另外,歐盟委員會主席巴羅佐昨公布建立歐洲銀行業聯盟方案,加強經濟整合,各成員國要將監管國內銀行的部分主權,交予歐央行。作為各國監管部門的總統籌,歐央行有權監管、懲罰甚至關閉任何歐元區銀行,並可密切監督區內所有銀行(達6000間)的流動性狀况,要求他們集資應付可能損失。方案還包括成立特別基金,處理財困銀行的倒閉清盤工作,以及全面保障歐元區民眾在區內的存款。但德國反對由歐央行監管所有歐元區銀行,認為應重質不重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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