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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婚漢姦14歲繼妹囚5年長青網文章

2012年0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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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09月13日 06:35
2012年09月13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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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建築公司少東把14歲繼妹當成泄慾對象,多次在家中、辦公室及私家車內與她發生性行為,他早前承認非法性交罪,昨被判囚5年4個月,事主更被揭發長期被體罰、虐打及性侵犯,情况與奴婢無異,她甚至寧願被侵犯也不願被體罰。法官斥責被告及其家人應感到羞恥,下令控方調查被告及其家人是否涉及其他刑責。


內地領養 當奴婢看待

29歲的被告在父親的建築公司任職地盤工人,早前在高院承認6項與16歲以下兒童非法性交罪。案發時他與父母、妻兒及父母從小自內地領養回來的繼妹X,在旺角弼街的單位一同居住,X現時已搬到社署庇護中心。法官潘敏琦昨勸勉X忘記過去,展開新的一頁。


法官潘敏琦引述X的報告,指X在家庭中受長年虐打及性侵犯,然而除了被告的胞妹,沒有家庭成員為被告寫求情信時為X說過一句話。X自2008年由內地來港後,便過着與奴婢無異的生活,法官質疑X為何要做大量家務,而被告只知道與X發生性行為。收養X的被告母親,昨為了親兒受審在庭上不住飲泣,被潘官斥責「收聲呀!要喊出去喊!」


被告判刑插嘴 官罵「你收聲」

潘官特別把事主被打的傷勢照片交予被告看,被告回答有關傷勢是「我造成」,解釋因事主「搞到阿媽喊」,故用雞毛掃打她,潘官即指﹕「你家都激到你阿媽喊啦,打到(雞毛掃)毛都甩晒……你當個妹係人咩?」

被告求情時聲稱深感後悔,令家人蒙羞,卻在潘官判刑期間「駁嘴」指X「講大話」,潘官即叫「你收聲」,坦言由於法例所限,不能判處更重的刑罰,「呢個家庭(被告母親)剩係喊,唔係應該覺得醜咩?」

無避孕措施 事主憂懷孕

案情指出,約於2010年9月,被告在妻子懷孕期間,叫年僅14 歲的X到貯物室為他按摩小腿,在沒有使用避孕套下與X發生性行為。稍後二人兩度在父親位於旺角的建築公司內性交。翌年1月10日,兩人在家中性交後,X更要為其住院的大嫂煲湯。被告的次子出生後不久,被告曾駕私家車載X到偏僻樹林與之性交。同年10月24日午夜,因X未獲批准吃了一些餅乾,遭被告掌摑,稍後X要為被告按摩、口交及性交。X後來擔心懷孕,向同學傾訴揭發事件。


【案件編號:HCCC1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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