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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萬僱主查性罪行紀錄 促警加快處理長青網文章

2012年0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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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09月18日 06:35
2012年09月18日 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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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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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本港的《性罪行定罪紀錄查核》機制去年底起實施,僱主若從事與兒童或精神上無行為能力人士有關工作,可向警方查核準僱員的性犯罪資料,機制運作至今9個月,已錄得2.4萬份查核申請。學界指出,剛過去的暑假屬教職員轉工、入職的高峰期,查核結果的待覆期可長達1個月,但受聘者卻須待查核完成才可入職,無法應付即時人手需要,建議政府檢討及改善機制的實行程序。


暑假高峰 待覆期1個月

根據警方資料顯示,自《性罪行定罪紀錄查核》機制2011年12月1日實施至今,警方共接獲23,632份申請;一般而言若申請人「沒有」指明列表中的性罪行定罪紀錄,查核結果會於提交申請後7個工作天,上載至自動電話查詢系統,僱主可根據獲發的電腦密碼查核。


不過,由於申請人眾多,有指處理查核期間也因此被拉長。仁愛堂彭鴻樟幼稚園校長施蔚廷說,由於7至8月的暑假期間,屬教職員轉工、入職高峰期,查核結果待覆期可達1個月;為免影響開學運作,學校會提早於4、5月聘請教員,但建議政府加快審批程序。


警方發言人回應稱,目前的《性罪行定罪紀錄查核》辦事處有8個職員,但為應付7、8月暑假申請高峰期,已調派5個文書助理應付需求,並由5月底至9月底將周一至周四的辦公時間,由下午5時15分延長至晚上9時。另外,部門編制委員會已批核再增加5名文書助理在年內到任,而保安局及警務處亦正檢討機制運作。


明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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