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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五」促進對外投資可兌換長青網文章

2012年0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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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09月18日 06:35
2012年09月18日 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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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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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國務院日前批准了《金融業發展和改革「十二五」規劃》,昨天公布。《規劃》提到以直接投資便利化為出發點,實現直接投資的基本可兌換,即人民幣在直接投資下可兌換,另外,以開放國內資本市場和擴大對外證券投資為重點,進一步提高證券投資可兌換程度。


非金融企業直接融資 比重提高

《規劃》由人民銀行、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和外管局共同編製,實施時間由2011年至2015年。《規劃》指出,在「十二五」期間,計劃將金融服務業增加值佔GDP的比重維持在5%;在金融結構方面,計劃將非金融企業直接融資佔社會融資規模的每年平均比重由「十一五」的11.08%提高至15%以上。


在加快金融業市場化方面,《規劃》強調推進利率市場化改革,需要發揮上海銀行間同業拆放利率的基準作用,通過放開替代性金融產品價格等方式來實施。另外,人民幣匯率市場化要繼續通過完善浮動匯率制度、增強人民幣匯率雙向浮動,推動人民幣兌新興國家貨幣的匯率在銀行間外匯市場掛牌。


放寬個人投資項目跨境交易

《規劃》同時指出要穩步實現人民幣資本可兌換,實現直接投資基本可兌換,提高證券投資可兌換程度,以及進一步放寬個人其他投資項目跨境交易。《規劃》支持將香港發展成為離岸人民幣業務中心和國際資產管理中心。


此外,《規劃》也強調要拓寬金融業覆蓋面,特別要加大對科技創新、「三農」、小型微型企業發展的貸款支持。在金融風險控制方面,《規劃》提出要基本建立存款保險制度,防範系統性金融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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