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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疑潛水打大魚溺斃長青網文章

2012年0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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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09月18日 06:35
2012年09月18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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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前日與友人到西貢塔門近岸潛水失蹤的53歲休班消防隊目蘇馬祺,經過近28小時通宵搜索後,昨午2時30分由消防蛙人在塔門附近海底尋回屍體。消息稱,蘇被發現時身旁繫有魚槍及被叉中的兩呎長大魚,不排除他在潛水打魚期間發生意外。潛水專家指出,徒手潛水打魚緊記量力而為,否則隨時因不夠氣上水而遇溺。


屍繫魚叉插兩呎長大魚

潛水失蹤的休班消防隊目蘇馬祺的遺體,昨午由水警輪送抵馬料水水警基地,隨即由數名警員合力抬上岸;其間警員再搬出一支木製舊款魚槍及魚叉,魚叉穿着一尾兩呎長大魚,不排除蘇是在潛水打魚時發生意外。警方初步調查無可疑,死因有待剖屍確定。死者約10名家人及親友接報趕到水警基地,眾人認屍後哀傷離去,蘇的遺體由仵工舁走。


消防處發言人證實,前日在西貢塔門潛水失蹤的53歲蘇馬祺,為駐守馬鞍山消防局的隊目,其屍體昨午已被尋回,消防福利主任及上級向蘇的家人深切慰問,並會盡力提供協助。此外,處方會安排發放預支「死亡恩恤金」給其遺屬,以及內部募捐。


專家:與大魚角力 隨時不夠氣

國際精英潛水訓練中心課程總監張衛表示,市民徒手潛水打魚,除了要緊記不要單獨進行,及遵守使用魚槍的安全守則外,最重要是量力而為,徒手潛水一般只能逗留水中數分鐘,若是臨上水前才遇到獵物或遇到太大的魚便不要捕獵,因為大魚的掙扎力度非常大,不單有可能會被扯進深海,如果魚叉未能射中要害,便要與大魚角力,一旦不懂得及時放棄,隨時因不夠氣上水而發生意外。


另有資深潛水教練指出,在香港使用魚槍須領牌,否則即屬違法;申請者除要有潛水證書及完成水底狩獵的特別課程,申請時還要有潛水組織推薦及槍械導師簽名認證。


前日早上,蘇馬祺趁休班與友人乘坐遊艇到塔門近岸潛水打魚,其間友人發現失去蘇的蹤影,懷疑其遇溺報警,大批救援人員趕至海空搜索,昨午在附近海底尋回其屍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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