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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選民虛報住址判囚長青網文章

2012年09月18日
檢視個人資料
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09月18日 12:00
2012年09月18日 12:00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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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聞網】一名男子在2011年油尖旺區議會京士柏選區中提供虛假資料作選民登記,今天(9月18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罪成,入獄四個月。
裁判官馬保華在判刑時指出,在選民登記中明知地提供虛假資料屬嚴重罪行,必須判處被告入獄以示阻嚇。
被告去年7月16日向選舉事務處提交選民登記表格,登記成為選民。在其表格中,被告聲稱旺角豉油街的單位是其唯一或主要住址。廉政公署的調查顯示,被告其實在沙田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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