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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四晚會後示威被捕 8被告悲觀料判囚長青網文章

2012年0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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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09月19日 06:35
2012年09月19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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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去年六四晚會後有示威者發起遊行,抗議警方同年3月拘捕反預算案遊行示威者,當中53人事後警方因非法集結被捕,其後各人均「踢保」(即拒絕保釋),但其中8人隨後被控非法集結罪,案件將於本周五裁決。8被告昨表示對案件悲觀,明言一旦敗訴,必定會上訴反抗政治檢控,並正發起籌款以支付14萬元律師費。


8名被告包括葉寶琳、朱凱迪、朱江瑋、王浩賢、李永鴻、洪曉嫻、明偉添和陳秉鳳,案件將於東區法院裁決。王浩賢說,此案判決對日後示威自由有很大影響,若法庭判處律政司勝訴,即意味同意警權擴張,收窄市民示威空間。


被告:警設陷阱選擇性檢控

王浩賢表示,雖然他們沒有就遊行提出書面申請,但當日遊行前有和警方討論,雙方同意使用一條行車線,豈料遊行隊伍行至電廠街時,警方突然修改安排,要求他們返回行人路,示威者被攔截逾1小時,激起民憤。他批評一警務處長曾偉雄上場後,以《公安條例》的非法集結、參與未經授權集會、擾亂公眾秩序等控告示威者有所增加。


洪曉嫻認為事件是警方設下的陷阱,並選擇性向社運人士提出政治檢控。


葉寶琳指出,裁判官杜浩成過往亦處理網台主持泰歷襲警一案中,去年11月泰歷遊行至中聯辦時被指推倒警員和推跌鐵馬,至今年6月被判監半年,正保釋等候上訴。葉憂慮裁判官有重判社運人士的前科,因此對案件感到悲觀,王浩賢也說有被判監的心理準備。


朱凱迪指出,由於並非全部被告申請當值律師服務,他們須另付約14萬元律師費,希望關注政治打壓的市民向他們捐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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