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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鎮長挪用1.8億判死緩長青網文章

2012年0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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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09月21日 06:35
2012年09月21日 06:35
新聞類別
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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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北京順義區李橋鎮原鎮長李丙春貪污3800多萬元(人民幣•下同),受賄23萬元,並擅將1.78億餘元公款借給企業,昨天被判死緩。李被指控利用職務便利,在多項工程拆遷中,共騙取補償款3870萬元,並收受一張8萬元銀行卡及一根價值15.3萬元的金條。


(北京晨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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