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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發展局長陳茂波在保育人士追問下露口風,坦承政府要預留六成住宅土地儲備以建丁屋,令公私型住宅地大減,唯有覓地拓展新市鎮。按本報推算,1200公頃的丁屋地只可建9.2萬幢3層丁屋,提供27.9萬個單位,但若改以市區一般6倍地積比發展,可建單位可增至132萬個,足夠未來30年使用,反映今次東北規劃爭議的核心,並不單純是城鄉矛盾,而是土地開發被丁屋「拖後腿」出現的難題。
發展局今年7月回覆立法會質詢時透露,全港共有2100公頃的閒置官地留作住宅用途,即政府的住宅土地儲備。外間推算,這些土儲的可建單位量高達50萬個,質疑為何要急於拓展新市鎮。陳茂波昨在諮詢會上承認住宅土儲有所限制,當中六成要留作「鄉村式發展」、即是建丁屋,其他空置住宅地已預留作公屋、私人發展或放在勾地表內,因此要急於拓展新市鎮。
丁屋阻拓展 林鄭曾表憂慮
政務司長林鄭月娥於上屆政府擔任發展局長時,曾就丁屋問題表達憂慮,稱留地建丁屋影響開拓土地工作,影響一般市民的房屋供應,「我們的最大困擾是丁屋的訴求到今天為止不能量化,亦可能是無限量多……這對香港土地造成很大困難」。
若政府將1200公頃的丁屋地儲備,全部改按一般住宅地6倍地積比及興建每個600方呎單位推算,足可建132萬個單位,滿足未來30年(每年4萬個)需要。由於每公頃丁屋地只可建約232個單位,而一般住宅地可建單位則多近4倍至1100個,反映丁屋阻礙土地拓展,促使政府要向非原居民徵地拓展新市鎮,應付需求。
測量師倡居屋換丁屋
測量師學會房屋政策小組主席潘永祥稱,丁屋密度低、佔地多,就算政府需保障丁權,但長遠為節省土地,應考慮另類計劃,例如可容許原居民以居屋換丁屋等,相信在現在的「非常時期」,可節省數百公頃土地作其他住宅發展。他說,即使「鄉村式發展」用地更改用途,亦不能過分調整密度,以免影響鄉郊環境。
明報記者
發展局今年7月回覆立法會質詢時透露,全港共有2100公頃的閒置官地留作住宅用途,即政府的住宅土地儲備。外間推算,這些土儲的可建單位量高達50萬個,質疑為何要急於拓展新市鎮。陳茂波昨在諮詢會上承認住宅土儲有所限制,當中六成要留作「鄉村式發展」、即是建丁屋,其他空置住宅地已預留作公屋、私人發展或放在勾地表內,因此要急於拓展新市鎮。
丁屋阻拓展 林鄭曾表憂慮
政務司長林鄭月娥於上屆政府擔任發展局長時,曾就丁屋問題表達憂慮,稱留地建丁屋影響開拓土地工作,影響一般市民的房屋供應,「我們的最大困擾是丁屋的訴求到今天為止不能量化,亦可能是無限量多……這對香港土地造成很大困難」。
若政府將1200公頃的丁屋地儲備,全部改按一般住宅地6倍地積比及興建每個600方呎單位推算,足可建132萬個單位,滿足未來30年(每年4萬個)需要。由於每公頃丁屋地只可建約232個單位,而一般住宅地可建單位則多近4倍至1100個,反映丁屋阻礙土地拓展,促使政府要向非原居民徵地拓展新市鎮,應付需求。
測量師倡居屋換丁屋
測量師學會房屋政策小組主席潘永祥稱,丁屋密度低、佔地多,就算政府需保障丁權,但長遠為節省土地,應考慮另類計劃,例如可容許原居民以居屋換丁屋等,相信在現在的「非常時期」,可節省數百公頃土地作其他住宅發展。他說,即使「鄉村式發展」用地更改用途,亦不能過分調整密度,以免影響鄉郊環境。
明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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