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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國寶表弟欺詐罪成長青網文章

2012年0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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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09月25日 06:35
2012年09月25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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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東亞銀行主席李國寶的表弟鍾嘉禧,與「死黨」合謀欺詐前女友及其母,兩人博取女方信任後訛稱開設投資公司,令女方賣樓套現付出逾千萬元,終化為烏有。鍾被指一心利用關係騙財,與同謀被裁定兩項欺詐罪成,還押候判。


事主前空姐李月華,昨到庭得悉兩名前男友鍾嘉禧(42歲)及何家麟(43歲)罪成,雖稱往事不欲多提,但聞判笑逐顏開。法官鄧立泰稱李與母親區月愛誠實可靠,雖然「感覺被背叛,作供時激動」,仍準確交代案節。鍾曾與李相戀,分手多年充當媒人,介紹何與李相戀,鍾則與區「上契」。


游說事主投資「公司」

法官指兩被告與事主建立密切關係,獲取信任後說服事主投資旗下「公司」,惟兩被告未能向事主提供公司地址、名片、投資單據及公司戶口資料。鍾明知公司不存在,多次謊稱獲「表哥」注資,繼續騙款,何亦利用騙款豪賭及享受奢華生活。鍾另因開出期票向事主還款遭「彈票」,被裁定兩項欺騙手段逃避法律責任罪成。同案另外兩被告尹廣全(44歲)和鄭振達(35歲)各涉一項洗黑錢,尹扮演何的助手利用銀行戶口處理逾280萬元,裁定罪成;鄭無罪釋放。


控方案情指鍾與李1997年相戀一年後分手。07年鍾介紹何與李拍拖。鍾、何二人繼而多番游說李與區入股投資,07年3月至08年12月,李賣出名下駿景園單位套現,加上定期存款,及因鍾、何訛稱公司周轉不靈而借貸,交出逾1000萬元。二人曾不定期發放少許「投資回報」予事主,又請事主及家人外遊泰國與美國,終被揭無力還款,事敗被捕。


【案件編號:DCCC114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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